关于取消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取消11月13日、14日在河南省举办的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今年不再组织。
二、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房职考办发[2021]1号)所列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三、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已完成现场交费的考生,11月10日起联系考试报名交费点按照要求办理退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建议疫区考生可暂缓领取或采取转账形式。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河南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请拨打:0371-68107970。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