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河南省等地区延期举行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 2022-11-11 20:59:34
  • 关于黑龙江省等地区延期举行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21号

      因疫情影响,黑龙江省、山西省、湖南省、广东省(不含深圳市)、河北省、河南省、青岛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辽宁省鞍山市、锦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四川省南充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黄冈市,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东营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德州市,原定于2022年11月19日-20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延后。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给各位应试人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