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河南省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通知
2023年度河南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凡参加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标准、依规可以取得翻译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本人资格证书。
一、领取条件
本人领取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提供代领人、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函。
二、集中领取时间
2024年3月18日-4月30日(工作日期间)。
三、领取地点
报名考试所在地(区分省直、各省辖市)外事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5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集中移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销毁。
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