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直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省直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省直考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3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1612719。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一)核查范围:报名地市为“省直”且2023年度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核查时间:线上核查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现场核查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
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三)核查方式:采取线上和现场核查方式
1.线上核查
报名地市为“省直”且成绩合格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注册后,由本人登录微信小程序“经济师审核”页面,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平台“我的办件”页面,在核查期内向本人反馈审核结果,请持续关注。未通过线上核查且有异议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核查。
2.现场核查地点及核查材料清单
现场核查地点: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1622室(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联系方式:0371-61612722)。未通过线上核查且有异议人员,须在核查期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材料清单:(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2003年后取得的中级经济师证书只需提供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电子证书);(5)工作年限证明一份(下载打印、签字盖章、见附件2)。
考后资格核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小程序“经济师审核”只接受报名地市为“省直”的人员。报名地市为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人员,请关注报名属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的公示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核查。(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
1、省直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