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领取证明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资格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2月24日至2月25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持补充材料到河南省统计局进行补充核查,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四)补充核查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区D0312房间河南省统计局人事处
电话:0371-69699829
(五)相关要求
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确无法办理的,由代理人持代理人、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代为办理。
河南省统计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