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发〔2023〕163号)精神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省统计局对2023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4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核查通过人员不再公示。
二、申诉方式
个人申诉主要采取电话申诉的方式,对核查结果存有疑义的人员,可拨打电话0371-69699829进行申诉,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9日。逾期不申诉,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附件:2023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及原因
河南省统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