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违规违纪情况的通报
安职改办〔2021〕4号
各县(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秦嫣妍,女,1975年1月出生,现为安阳市大院街幼儿园教师,2011年12月经安阳市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专业为幼儿教育。因举报,2021年5月,经文峰区教育局、职改办查实,2011年12月秦嫣妍职称评审时,伪造教师资格证,提供虚假材料,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取消秦嫣妍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资格,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