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全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7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87165868。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即日起至2022年1月7日(不含节假日)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将电话通知部分成绩合格人员提交补充资料,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被抽查人员要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将补充资料发至电子邮箱417178749@qq.com。如被抽查人员在2022年1月7日前未提交补充资料,将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补充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被抽查人员提交的补充资料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河南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