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顶山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平顶山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9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5-4888567,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核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无法确认具备报考资格的,需要线上核查或现场核查补充提交资料的,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核查材料,将影响本人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1.核查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
(4)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2003年后取得的中级经济师证书只需提供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电子证书);
2.核查方式
采取现场核查方式。需携带材料清单所规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核查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105号人才市场五楼50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0375-4970298。
附件1:平顶山市2023年高级经济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