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漯河市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漯河考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漯河考区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1)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3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95-3132801,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一)核查范围:报名地市为“漯河”且2023年度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核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
(三)核查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位)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注:2003年后取得的中级经济师证书只需提供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电子证书);
5.工作年限证明一份(下载打印、签字盖章、见附件2)。
(四)核查方式:采取线上和现场核查方式
1.线上核查。考生将上述资料整理、扫描为电子版并压缩,命名为考生姓名(例如:张三.ZIP),发送电子邮件至lhrsks@126.com。对未通过线上核查的考生将会进行电话通知。
2.现场核查。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至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中段647号一楼门面房1室),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电话:0395-3132801进行现场核查。
温馨提示: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模板)
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