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现对全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并进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8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5571220。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不含节假日)进行考试资格核查,省水利厅将电话通知需要提交补充资料的考试合格人员,请考试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被抽查人员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证件号码”命名)将补充资料发至电子邮箱zzpjz8@126.com。如被抽查人员在1月18日前未提交补充资料,将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补充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被抽查人员提交的补充资料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