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豫人职[2007]6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有关要求,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8号)和我省参考人员实际情况,经商省建设厅同意,现将200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合格标准45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合格标准57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合格标准72分)
河南省人事厅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