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利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经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用工形式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等。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三、安置期限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逐级上报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四、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及薪酬标准
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为每月19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招聘办法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本着“面向社会、保证重点、公开招聘”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报名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招用结果。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吉利区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3.报名时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见附件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必须提前到所属社区(村)、街道办事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公示3日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9:00到吉利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会议室(康乐街道办事处四楼)参加面试。
5.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如有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上岗资格。
6.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66959006
附件:
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吉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