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体检公告
按照《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洛阳市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
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应试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按照以上要求,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共682人(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体检日期。
2021年6月5日、6日。
(二)体检集合地点。
洛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南广场(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一号楼梯前)。
(三)体检集合时间。
参加体检人员应于体检日期当日早上6:40前到达体检集合地点。7:00以后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及要求,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现金300元(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支付)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照附件2中所列考生组别分别站队。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女性应避免穿着连衣裙等不便于体检的服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八)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携带任何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九)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十)体检医院提供简单早餐。
(十一)参加体检人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参加体检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参加体检人员在集合时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并在进入体检医院时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体温异常、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经现场认定不适宜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3、自5月20日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以及健康码为红码的应试者,应立即拨打电话(0379—65963795,65963791)报告,否则按作弊处理。
4、参加体检人员当天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不按要求佩戴的,不得参加体检。
5、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体检结束后的相关事宜,继续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http://www.lyrc.gov.cn/)“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每日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错过查看有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9-65963795、0379-65963791
附件1: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分组名单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