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通过采取体能、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男性公民,年龄在18—25周岁;
3、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5、志愿投身消防事业的退役军人或具有B类驾驶证、体育、播音主持、舞蹈、音乐等文体特长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不良嗜好(黄、赌、毒、盗、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流程包括:发布招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向东500米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3、联系电话:0373-5833119
4、报名办法及要求:报名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符合条件的携带退伍证、驾驶证)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2寸彩色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消防队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项目包括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原地摸高。
(三)面试
合同制消防队员按照体能成绩的前30名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人数的,按照最终入围人数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身体要求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合同期内,应遵守《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员量化管理规定》,凡违法乱纪及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四、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履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职能,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实行绩效考核和准军事化管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生活补贴等组成,共计5300-6800元(含五险一金),随入队年限逐年递增。担任中队长助理、正副班长、装备技师、文书、电话员、驾驶员等职务的,增发200-1000元/月的岗位补助。享受文明单位奖励。
2、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三个月,第一个月工资补助2000元,第二个月工资补助2500元,第3个月工资2500元。工作不满一个月不发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发放全额工资,并交纳五险一金。
(二)保险待遇: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后开始交纳五险一金。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工作时间:政府专职消防员24小时备勤,采取轮休制度,每月休息6天。
(四)政治待遇:在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评优评先,表现优秀的可发展为党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新乡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