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卫健委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系统业务开展需要,科学公正选拔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2020——2021年度,淮阳区卫生健康委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结合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45人。其中,区妇幼保健院拟招聘90人,区第二人民医院拟招聘55人。具体要求如下:
1、区妇幼保健院(90人):临床医学专业30人(内儿科20人,妇产科10人);护理专业20人;临床影像学专业5人;临床检验专业5人;助产专业10人;康复医学专业20人
2、区第二人民医院(55人):临床医学专业25人(急诊科5人,儿科4人,外科2人,内科10人,口腔科2人,ICU4人);护理专业20人;临床影像学专业2人;影像技术专业6人;信息维护2人(本科学历)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26岁以下,本科生年龄放宽至30岁,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岁。
3、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护理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五官端正,举止大方,口齿伶俐,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淮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职人员、511工程、“369”医学特招毕业生、医学定向生等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得报考。
6、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7、限周口户籍。
三、招聘程序
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工作。招聘过程及后续相关信息在淮阳区人民政府网(www.hyzww.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一)发布公告
在淮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有学校出具学历、学制证明,具体内容、格式与毕业证相符。
4、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由本人填写《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2021年度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
5、报名工作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委人事股统一汇总《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2021年度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附件3)。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系统考试及聘用。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区档案馆综合楼26楼2607室)
联系电话:0394-2687127
四、考试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到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总成绩加15分,具有中级职称者总成绩加10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总成绩加5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总成绩加3分;具有护士资格证者,总成绩加3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公示成绩:笔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总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1:2比例的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确定。结果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生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免笔试,笔试成绩按照同专业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算。参加面试人员在淮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方面重点考核考生拟录用岗位的相关业务能力。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满分100分。
2、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提前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凡所持证件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系统考试及聘用。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成绩:面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果当场宣布。
最终录取结果在淮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资格审查
(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同时列入体检和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要注意体检时间,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无证件、迟到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并被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依据体检情况,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淮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指定地点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七、疫情防控措施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应做好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
八、相关事项及待遇
拟聘本科生及中级以上职称者试用期3个月,其他拟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区卫健委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卫健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2、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394-2687127、0394-268718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岗位一览表
附加3:汇总表
周口市淮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