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汝南县纪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劳务派遣形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行政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岗位一招聘13名辅助人员,男性8名,女性5名;岗位二招聘2名辅助人员,男女各1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
4、岗位一需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年龄18-30周岁(2003年4月19日前出生--1991年4月19日后出生);
5、岗位二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35周岁(2003年4月19日前出生--1986年4月19日后出生)。该岗位职责为监控中心值班员,实行轮班制,无固定休息日,需要经常加班、加夜班,工作条件艰苦,能吃苦耐劳者优先录用;
6、驻马店市所辖户籍;
7、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汝南县在职执纪审查陪护队员;
5、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电话:0396-8053688);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5、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原件;
(2)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2021年汝南县纪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自行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将个人照片粘贴在照片栏内;
6、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一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报考岗位二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侧重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公文写作、调研报告,笔试满分100分。根据报名人数达到1:3的进行笔试,如岗位一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按照比例缩减名额,如岗位二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直接进行面试。
1、所有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或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4、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成绩为准另行通知;
3、面试通知时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4、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通过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
(三)体检
考试结束之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与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应试人员最终通过体检、政审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于拟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五、岗位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监督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对录取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协助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进行管理,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停止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具体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按岗位要求优先录取。
本实施方案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8053688(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
0396-8123019(驻马店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汝南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