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辉县市关于拟招3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21-5-26 7:02:52
  • 2021年辉县市关于拟招3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按照《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拟招3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辉县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基本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身份和健康状态条件符合岗位需求,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会基本办公软件操作。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30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市劳动司法大厦东附楼二楼东边就业失业登记处。

      (二)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五类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低保、残疾、贫困户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招聘单位组成公益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取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辉县市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位性质和待遇

      岗位性质为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再就业专项资金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招聘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七、本公告由市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3-6232685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辉县市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