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荥阳市社会福利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2021-5-28 16:15:20
  • 荥阳市社会福利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护理工作人员8名,年龄在40-49周岁,女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犯罪记录,且已经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开除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通过报名、初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021年8月15日

      2.报名地点:荥阳市社会福利中心

      3.报名联系人:娄和明/车灵娟,电话64658137,手机15517166288/13938227998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6、7、10页);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机构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初审

      福利中心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需要面试的初审通过后,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联系到本人或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到市级有关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审核公示

      福利中心于每月15日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就业科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郑州市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荥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荥阳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