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原许昌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 2021-6-30 17:58:54
  •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告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原许昌市公证处),系许昌市司法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公证员助理2名,会计1名。

      (二)、岗位职责: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整理公证案卷;会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热爱公证事业;

      3、公证员助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优先。会计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日—7月8日。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xcsgzc@126.com,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简历填写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管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许昌市天平公证处负责对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许昌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单位缴纳社保,享受正常的双休、法定节假日。

      咨询电话:18697396036

      邮箱:xcsgzc@126.com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