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完成社会治安巡防工作,建设平安鹤山,经鹤山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巡防队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具有奉献精神;
3.身高165cm以上;
4.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沟通能力(其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女性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工作经验的优先;
6.鹤壁市户籍,具有鹤山区户籍并在鹤山区居住的优先聘用;
7.退伍军人或大专以上学历,二者符合其一的优先聘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纪律处分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五年的人员;(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须知
本人需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报名表(附件1)等资料。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鹤山区社会治安巡防大队(中山馨苑十区内);2.邮箱报名,登陆鹤山区政府网下载报名表进行填报并和相关资料图片一同发送邮箱:hsqxfd@126.com。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
报名结束后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总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女性加电脑实际操作及文件拟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2.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百分制,体测项目为:俯卧撑、1000米跑步。体能测试成绩=俯卧撑成绩+1000米成绩,共100分(每项各50分);女性为仰卧起坐、800米跑步。
五、体检、政审
面试、体能测试后公布成绩,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
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
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
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聘用待遇
(一)应聘者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统一参加岗前集训,时间为1个月。
(二)合同制巡防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含岗前集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巡防队员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人,工作满两年后工资,每增加1年每月工资增加20元。统一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中扣除。统一配备工作用装,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监督
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3333926299、15703921777
监督电话:13938008825
鹤山区社会治安巡防大队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