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3月新乡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 2021-3-5 20:53:47
  • 2021年3月新乡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全市就业资金使用情况及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决定招聘一批治安协管、交通协管、河渠管理、城管督查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市区范围内城镇户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国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按规定参加保险且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扶持政策的以下登记失业特困人员:

      1、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4555”人员(截止2021年3月31日女性满45周岁以上,男性满55周岁以上,下同);

      2、登记失业半年(以进行失业登记时间为准,下同)以上且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555”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退役军人中的“4555”人员;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烈士家属中的“4555”人员;

      5、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女性满47周岁、男性满57周岁(截止2021年3月31日)的就业困难人员;

      6、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夫妻均登记失业的“4555”人员;

      7、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4555”人员。

      二、招聘程序

      根据我市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情况,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进行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月9日—2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新乡市人民路1号(公园北门)新乡市劳动就业局602室。

      2、报名办法: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采取电话预约方式进行(预约电话:3078100),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工作人员约定时间到达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需佩戴口罩进入报名地点,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每人间隔一米以上按顺序进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已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没有领取纸质《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只需现场由工作人员网络查询即可)及以下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555”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申请人页复印件1份,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及首页复印件1份。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退役军人中的“4555”人员需携带是退伍安置办出具安置介绍信。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烈士家属中的“4555”人员需携带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申请人页复印件1份。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夫妻均登记失业的“4555”人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夫妻页复印件各1份。

      (5)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4555”人员,需携带有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申请人页和未成年子女页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我市公益性岗位空岗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顺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照本公告招聘对象中所列顺序进行招聘,根据“多条件符合者优先”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顺序,根据空岗情况,按月依次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四)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市劳动就业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

      (五)办理招聘手续

      体检合格者,市劳动就业局按照规定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招聘手续。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由各区人社局根据缺岗情况,在本辖区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4555”人员中公开招聘(具体事宜详见社区招聘公告),择优选择,经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按照本公告招聘程序办理。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