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 2021-5-31 11:05:47
  • 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资产管理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省财政厅(http://czt.henan.gov.cn/)网站公布。网上报名、笔试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371-61612719;0371-61612715。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应聘资格审查。省财政厅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2日9∶00至6月6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6月4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11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6月8日、6月9日9∶00—17∶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主楼1617房间(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14∶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7.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6月18日17∶30前,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7月5日至7日凭持相关材料到用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省财政厅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确认。

      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职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将根据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并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全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学习和工作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报省人社厅备案。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0371-6580292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省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0371-65802905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