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河南博物院等14家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了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有14家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址https://hct.hen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http://www.etaa.com.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8日。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将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址https://hct.hen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http://www.etaa.com.cn)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20年12 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7:30。考生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http://www.etaa.com.cn) ,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 “ 报名填表 ” ,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清晰、无变形,红底、蓝底、白底均可, JPG 、 GIF 、 PNG 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 130 像素,高度为 160 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 1.3:1.6 ,像素大小 30kb 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需登陆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http://www.etaa.com.cn)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4:30 - 18:00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2020 年 12 月28日9:00至12月30日 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2 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http://www.etaa.com.cn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 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 http://www.etaa.com.cn ) ,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A4 纸格式)。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 报考注意事项
⑴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⑵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⑶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⑷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按照省人才引进政策办理。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或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比例,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或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总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参加工作应聘人员,应持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和同意报考函)。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凡参加考试前溯14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无国(境)外旅居史,也没有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疑似、确诊病例患者或与国(境)外返回人员有接触史者,在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如考生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要提供三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同一专业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等。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各用人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见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371-69699720(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371-69690286(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