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六)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
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工作。在财政、财务、会计、工程、高等教育或研究等岗位工作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部门确认,其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港澳台、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报考优惠条件、免试条件
“三区三州”等地区及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优惠政策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职称资历等报考条件,对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人员免试部分科目。具体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