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 2021-12-1 20:09:37
  • 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新郑市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整体安排以及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9:00-11:30。

      二、笔试地点

      具体考点、考场安排请考生查阅笔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11月30日14:00—12月4日24:00,登陆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等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准考证为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妥善保管。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上进行公布(笔试结果和面试相关事宜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有关后续人才引进公告公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的健康及相关要求

      1.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健康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所有考生均需下载打印、如实填写《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4.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

      5.考试全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6.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卡或红卡的。

      3.不能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且不能提供72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不能提供《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的。

      5.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6.考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次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三)温馨提示

      1.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做好途中防护。

      3.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以及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附件: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新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